環評審批文件
環驗[2018]1號
關于天津港-華北石化原油管道工程噪聲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的函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你公司《關于天津港-華北石化原油管道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請示》(中油質安〔2017〕345號)及附送的《天津港-華北石化原油管道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以下簡稱《驗收調查報告》)等材料收悉。我部委托天津市環境保護局、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對該工程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的基本情況
天津港-華北石化原油管道工程(以下簡稱該工程)起點位于天津市南疆匯鑫油庫,終點為河北省任丘市華北石化原油罐區(華北石化末站)。途徑天津市濱海新區、靜海區和河北省滄州市、廊坊市,管徑508毫米,設計壓力6.3兆帕,設計原油輸量700萬噸/年,均為地下敷設,采用密閉輸送工藝。全線共設青縣中間站、華北石化末站2座場站。工程總投資16.6億元,其中環保投資13763萬元。
2014年3月,我部以環審〔2014〕59號文批復了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2015年6月,我部《關于天津港-華北石化原油管道工程調整有關問題的復函》(環辦函〔2015〕979號)同意將工程變更納入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該工程2014年9月開工建設,目前全線投產試運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已基本同步投入使用。
二、工程變動有關情況
(一)部分管段路由調整,調整后工程長度由178公里增至188公里。
(二)場站部分建設內容變動,青縣中間站增加2臺加熱爐,取消泄壓罐;華北石化末站增加4臺反輸泵,取消泄壓罐。
(三)該工程4#閥室的位置向西調整約4.8公里,使閥室間距均控制在32公里的標準范圍內。
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噪聲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落實情況
(一)該工程距離居民區較近的地段未進行夜間施工作業;站場外輸泵、加熱爐等選擇低噪聲設備,降低項目噪聲對外環境的影響;對高噪聲設備采取了隔聲、減振等綜合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
(二)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集中收集、統一處理;棄土、棄渣全部回填利用;運行期華北石化末站生活垃圾依托華北石化公司處理,青縣中間站生活垃圾由相應專業機構處理;含油污泥等危險廢物先暫時儲存在危廢暫存間,后運至有相應資質單位進行處理。
四、噪聲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效果
北京中油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有限公司編制的《驗收調查報告》表明:
(一)青縣中間泵站、華北石化末站廠界噪聲監測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2008)中Ⅱ類標準要求。
(二)該工程固體廢物處置措施基本落實到位,固體廢物得到了妥善處置。
五、驗收結論和后續要求
該工程在實施過程中基本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其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相應的噪聲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經研究,我部同意該工程噪聲和固體廢物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合格。
你公司應按照我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規定,對該工程其它環境保護設施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主體工程方可正式投入運營。
工程正式投入運營后應重點做好如下工作:定期開展環境風險評估,進一步完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強化與地方管理部門的應急聯動,提高應對突發性環境事件的能力,確保環境風險可控。做好各項環保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管理,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請天津市環境保護局、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做好該工程運營期的日常環境監管。
環境保護部
2018年2月1日
抄送:天津市環境保護局,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天津市濱海新區環境局,天津市靜海區環境保護局,滄州市、廊坊市環境保護局,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油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有限公司,環境保護部華北督察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8年2月7日印發